3、已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可以不申请保密资格。(×)
4、取得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前提条件。(√)
5、取得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6、取得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可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7、取得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8、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都应当被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
9、军队系统装备部门涉密武器装备采购可以在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但不具备保密资格的单位中招标订货。(×)
10、军队系统装备部门的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项目,应当在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中招标订货。(√)
1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12、申请一级、二级、三级保密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由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进行现场审查。(×)
13、凡是雇用了外籍人员的单位都不能申请保密资格。(×)
14、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1年内未发生严重泄密事件,才具备申请保密资格的基本条件。(×)
15、某公司具备申请保密资格的基本条件,但2007年1月5日发生过一起泄密事件,因此,该公司只能到2008年1月5日以后才能申请保密资格。(√)
16、凡是已经被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决定受理的单位,都必须接受现场审查。(√)
17、现场审查实行评分制,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 (含)以上的单位为符合标准。(√)
18、现场审查时应当抽取10-30名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开卷考试。(×)
19、现场审查时,审查组应当对被审查单位的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考试。(×)
20、现场审查结束时,审查组应当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1、现场审查时发现被审查单位在重要事项上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的,应当终止审查,并要求其采取整改措施。(√)
22、对被中止审查的单位,3个月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查。(√)
23、被中止审查单位经过3个月整改后,审查组应当恢复审查。(×)
24、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实行年度自检制度,每年1月底前,向审查认证机构报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执行情况的自检报告。(√)
25、对已经取得保密资格满1年的单位,国家和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应当进行复查。(×)
26、国家和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对已经取得保密资格单位进行复查时,如果发现被复查单位重要事项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的,应当中止复查,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