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
A、连带责任
B、追偿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97、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一致同意。
A、其他合伙人
B、半数以上合伙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98、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A、不定期合伙
B、不定期
C、不定期合伙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199、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这被称为。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200、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B、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C、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1、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
A、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