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推出,笔记本的主人。,
通过残破纸页5.上对每个人的称呼口吻(小星,冠宇,宥仪,小明),恰好对应第一幕姜澜备注给众人的称呼(其他人的称呼无法对应,颜冠宇叫齐明明哥;小星叫齐明讨厌鬼、叫颜冠宇颜呆子;小明不会叫自己小明),而且笔记本中没有对姜澜本人动向的描述。可以推出笔记本的主人就是姜澜本人,那么姜澜可能看过笔记本,拥有动机(循环中众人丢失记忆,所以姜澜存在看笔记的可能性,但不能确认)。除了笔记本主人姜澜以外,独自接触过姜澜行李物品的人也有看到笔记本的可能。
在案发现场发现了被损毁的姜澜的笔记本,能够说明如果笔记本是被人偷走的,必定是在今日偷走的,否则凶手不会将其特意带到案发现场。而在来到郊游地之前,姜澜的行李曾被邱小星和颜冠宇独自接触。因此这两人可能拥有动机。而辛宥仪作为第一轮直接穿 越到姜澜房间中的人,也拥有看到笔记的可能。唯独齐明并没有接触过姜澜的行李,可以排除齐明。
通过火灾现场的署名为“星”的小纸条,以及藏在邱小星房间的录像机和下了药的水壶可以判断,颜冠宇确实想要引诱老师和小星,并记录他们二人不轨行径。如果颜冠宇看过笔记本,想要杀人,又做出这些行径,从人物行为逻辑看是不符合常理的,因此排除颜冠宇看过笔记本的可能性。
案发现场出现过本不应出现的一根绳索,而工具箱线索中显示,绳索比颜冠宇最后9:35将绳索放回工具箱时少了一根,现场的绳索正好与此对应,可以推断出绳索也为作案工具之一,且能判断出,绳索是在9.35之后被偷走的。
通过蜡烛证据可知,邱小星蜡烛燃烧过40分钟左右,她淋雨的迹象,姜澜收到的邀约纸条,以及喜乐湖绵延到森林中的深一浅的脚印,可以推断出邱小星确实前往赴约。加上她崴脚会消耗来回时间的证言,可以判断9:20前她已经离开集合地。因此不具备偷绳索作案的条件,排除邱小星作案的可能。
最后,真凶应该就在姜澜和辛宥仪之间。
根据刘兴并非死于火灾的推论结果,结合姜澜和颜冠宇十点多看到的刘兴伏案读书的状态,可以推断凶手利用了某种延时装置,而延时的作用一-定是为 了制造那段时间内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但10:20-10:40 之间,姜澜都是独处,这样的行为和凶手制作延时装置的逻辑不符合,反倒是10:15后和邱小星待在-起的辛宥仪更符合凶手行为逻辑。
另外,辛宥仪为什么会就去树林呢?摄像机可以证实她并没有去邱小星帐篷寻找小星,她如何得知小星在树林呢?最后,颜冠宇在偷取刘兴药瓶时曾听到过一句”是你啊,提前来了。”这句话表示,死者和来人是有约在先,而来人是比预定时间早到。邱小星的剧本第幕之中, 曾看到辛宥仪和刘兴发过的一条信息,内容是“名额不多,晚点再说吧。”结合笔记本可推测是辅导班的事。
按照笔记要求,凶手杀了刘兴、扔了手机,那么应该也要通知宥仪不要告诉齐明补习班的事,如若不然,按照原本剧情发展,宥仪就要告诉齐明补习班的事,而宥仪既说不出谁曾经叮嘱过她,也不曾对齐明说补习班的事,因为发现笔记那个人正是她自己。因此最后锁定凶手就是辛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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