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仲原本在13号晚上22:00左右打算关超市,没想到看到李素梅哭着跑了出去。看到漂亮的李素梅这么晚还出去,高仲心中起了心思,决定尾随李素梅。就这样,两人来到了漳红河。高仲看着李素梅坐在岸边,他看四下无人,就朝李素梅走过去。他本以为这是一场艳遇,没想到变成了误杀。看着面色惨白的李素梅,高仲愣了很久,他颤抖的吸着嘴上的烟,最后然后把烟往地上一摁,此时李素梅已经身体逐渐冰凉。他上前检査李素梅的情况,不慎让旧大衣沾上了血迹。鞋子也沾上了了流出来的血。高仲这个时候意识到自己不小心杀了人。
他快速的回到超市,拿走董梁才超市里的大型行李箱,为防止别人发现又将行李箱用黑塑料袋裹起来。随后他返回了现场,计划将尸体藏起来。他先将死者身上的口袋全部搜刮一番,将所有的东西都拿走销毁。又用塑料袋套着手把李素梅放进了行李箱。他把装有尸体的行李箱沉到了有淤泥和暗河的漳红河里,以期不会有人发现他犯罪的事实。
因为身上沾上了血迹,高屠夫决定回家处理大衣和鞋子。为避免在超市里洗晒衣物引人怀疑,他于14号深夜无人的时候回到了自己家,将旧大衣和鞋子清洗干净。又将从死者身上收集到的物品全部烧毁,只留下死者离家时带走的离婚协议书。因为都在一个村子里,他知道张喜丁三轮车的样子,在10月14号的晚上,高仲把超市的门关上,步行到刘珊家门口,将离婚协议书放在了停在刘寡妇门前的三轮车里,随后返回超市。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又在网上购买了同款的行李箱放回超市。
刘珊在案发后的俩天里,从张喜丁那里知道了死者失踪的事情,本来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张喜丁把离婚合同给她看过后,而她又在张喜丁的三轮车中发现另一份离婚合同。联想到张喜丁对她说死者拿着她的那一份离婚协议跑掉以及之前张喜丁对她说的话,她怀疑张喜丁杀死了死者。后来她又去漳红河边仔细查看发现了血迹。更加笃定是张喜丁杀死了死者,因此她最近请了佛像,在家求神拜佛。而金项链是张喜丁从死者的首饰中拿来献殷勤献给刘珊的。
那块儿让李素梅撞死的石头被高仲带回了家,他总是害怕扔掉后会被人看见,几次扔掉石头后又将它捡了回来(石头洗过后又泡了四天以上,鲁米诺反应已经无法检测出曾经存在的血迹)。高仲心中的恐惧让他只能把石头带回家,放到不起眼的地方。石头被放在乌龟盆子里,看着缩在壳里的乌龟,他自嘲的笑了笑,他杀过猪,每一只都是携着惨烈痛苦,将血液挥洒到空气中才不甘的闭上眼睛。可人有时活的还不如一头会吃会拉的牲畜有盼头,遇到事情一味的缩在壳里,竟一步错,步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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