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安谋克制即金朝中早期采取的军政制度。与社会分工明确、军民分离的宋王朝不同。猛安谋克制是一种军民结合的管理制度。
猛安谋克制产生于女真人原始部落阶段末期。最初仅是为其部落成员能够统一调度,高效捕猎所设立,后逐渐要变成军政制度,成员和平时期在部落内仍从事劳动,遇到战事则自备武器、粮草组成军队。根据作战时具体人数,分别称之为猛安或谋克。完颜阿骨打时期规定三百户为谋克,约甲兵辅兵各百人,设谋克勃极烈,十谋克为猛安,设猛安勃极烈,猛安谋克逐渐进化为一种军政合一的制度。
随着不断扩张,金朝从女真人为主体的单一民族国家,变为包含汉、契丹、渤海人等等众多少数民族的多元化国家,猛安谋克制度也顺应时代发展不断变化。
金灭北宋占领大量汉地后,金军的人员构成也趋向多元。一方面将之前灭辽过程中征服的少数民族如渤海人、奚人纳入猛安谋克体系;另一方面招募新征服地区汉人设置射粮军、镇防军等。
两宋时代随着冶炼、冷锻技术不断发展,士兵着甲率大为提升,盔甲趋向重型化铁甲。为了有效伤害穿着重甲的士兵,近战武器也从砍伤为主的刀剑向钝伤为主的鞭锏骨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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