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B、10C、20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日,不得超过( )日。(B)
A、30日15日B、15日30日 C、10日10日
1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B)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A、按规定年报 B、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C、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取得联系
1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C)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A、一次 B、三次 C、二次
1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A)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A、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
B、补报年报 C、提出申请后
16、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B)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A、3 B、5 C、10
17、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A),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A、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B电话取得联系 C、网络取得联系
1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 )年前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关义务;届满( )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A)
A、3年、3年 B、5年、3年 C、10年、10年
19、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B)
A、30、10 B、30、5 C、10、5
20、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A),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A、1月1日至6月30日 B、1月1日至3月30日
C、1月1日至1月30日
2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A)。
A、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B、隐瞒真实情况不负责 C、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