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实用率:也称得房率,是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之比。(实用率=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38、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39、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40、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项目占地面积)
41、建筑覆盖率:又称建筑密度,是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与规划用地之比。(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42、人口毛密度=项目估算人数/项目占地面积(单位:人/公顷)
43、绿地率:是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的用地面积之比。(绿化率=绿化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
44、五证及发证机关:(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委)、(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委)、(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委)、(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建委)。
45、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46、土地使用年限:(1)住宅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4)文教、卫生、体育用地50年;(5)综合用地50年;(6)车库用地50年。
4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4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4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证件。
50、两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51、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住房质量保证文件。
52、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住房使用的说明。
53、商品房预售:可简单理解为房屋还未建成就预先出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预售前提为建设单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一般在房屋竣工备案后4个月或者初始登记取得大产权证时到期。
54、商品房现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且已经初始登记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前提是开发商已经取得该房屋“大产权证”。
55、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56、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房屋所有权人凭证出售、出租房屋。产权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产权类别、产权比例、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面积、共有数纪要、他项权利纪要和附记等,并配有房地产测绘部门的分户房屋平面图。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各省市随之陆续启动了《不动产权证书》代替《房屋所有权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