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中,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一级标准是什么?
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
一级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90 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 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0 人、生产能力在 30 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 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 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
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贯通巷道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 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以上规定。
8.《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并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当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焊接前应当清理或者隔离焊碴飞溅区域内的可燃物。上述工作地点应当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甲烷浓度不得超过08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 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应当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六)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者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