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判断黄泽,黄泽21点20分下车, 这个是公交车的监控时间,因此一定准确。那么也就:是说,他是有足够的作案时间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林老大爷的存在。在林老大爷的供述中,他提到了案发当晚如果不是他多看了一眼,那么尸体很有可能就会被他拉走。也就是说,凶手将尸体和作案工具扔进垃圾车内的目的就是让林老大爷将尸体带走,否则凶手没有必要去做这件很有可能暴露尸体的事情。再然后,从剧本中我们可以看到,林老大爷来到每天来此处喝一碗汤的习惯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有心人观察的话,确实是可以得知这一信息的。而凶手既然能把林老大爷平常粗心,并不会检查垃圾车的习惯也清楚的话,必然是观察之后所获知的信息。但是在黄泽的同事口中我们可以得知,黄泽他们近一个月的时间天天加班至22点以后,只有案发当天才放了假,那么黄泽根本没有这个机会去观察林老大爷。线索中有提到,东方小区有一条跟西方小区一样的这么一条小巷子,凶手冒着更大的暴露风险去西方小区作案(不太可能是想嫁祸给西方小区的人,因为他们三人是徐景的室友,一定是第一个被警方调查的人),就只有可能是为了完成利用林老爷子将尸体运走的手法。因此不能观察林老爷子的黄泽也被排除。(这里要注意, 黄泽供述中撞到的外卖小哥,并非给92号警亭送外卖的小哥。警亭外卖小哥,21点30分是远远的看到了那个拎着垃圾袋的大爷,不可能撞到黄泽。)
那么剩下的只有孙流了,但是在线索中,孙流21点10分进入便利店,21点20分离开便利店。按理来说并没有作案时间才对,线索中提到了即使跑步也不能在10分钟内赶到东方小区附近。
但是,还有一个关键信息没有理清楚,那便是那辆近半个月来,每天都打卡般准时的超速经过92号警亭的汽车。在剧本中,我们可以知道,东西方小区之间的监控因为线路原因已经坏了有半个月,但是警方为了防止司机违法而将此事进行了保密。因此那位司机没有理由知道这里的监控是坏的,而线索中也说了附近的监控都是好的。再来看线索说那辆车并没有任何的违法记录。我们来理一下这些信息,一辆汽车,每天准时的出现在警亭附近,且每次都是超速驶过,司机不知道这里的监控坏了,附近的监控都是完好的,这辆车没有任何的违法记录。通过这些信息,我们可以推导出一个结论,这辆车每天都十分准时的只在92号警亭的这个路段超速驶过,因为在别的路段超速半个月不可能没有违法记录。
那么很明显,这辆车是有目的的,不然不可能这么做。既然确定了凶手是孙流,跑步都来不:及,再加上这辆车的出现,就可以怀疑这辆车很有可能是孙流的工具之一了。那么这辆车每天驶过的方向是什么呢?剧本中有这么一个信息,有一次这辆车溅起来的水都溅到了警亭的台阶,所以这辆车必然是在靠近警亭的这一边(在地图上就是自左往右),而便利店便是在地图的左侧。所以这辆车就是从便利店的方向:行驶而来,再加上那辆车在案发当晚驶过的时间就是在21点20分之后没多久(那个恶作剧的小哥离开不久),跟死者的死亡时间也对应上,了。方向对(从便利店方向行驶过来),时间对(在死者的死亡时间内),有预谋(每天准时超速经过)。因此,这辆车就是孙流能够在21点20分到21点30分之间到达作案现场的工具。而且,他也不像黄泽没有机会观察林老爷子。